工程合同中违约金的工程支付方式是由合同当事人自行约定的。根据我国民法典的合同相关规定,约定的违约违约金过高或是过低的,合同当事人可依法向法院或是支付仲裁机构申请适当减少或是增加。
一、工程工程合同违约金的合同支付方式是怎样的
建筑工程合同中的违约金按照合同中约定的支付方式和金额支付,如果合同中约定的违约违约金数额过高或者过低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适当降低或者提高违约金的支付数额。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的工程,则可以根据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合同实际损失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损失。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支付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工程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合同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违约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二、建设工程合同的类型主要是有哪些?
律师在线提醒您,建设工程合同的类型如下:
1.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建设工程勘察合同是承包方进行工程勘察,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2.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建设工程设计合同是承包方进行工程设计,委托方支付价款的合同;
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工程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也就是发包方与承包方以完成商定的建设工程为目的,明确双方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

三、建设工程合同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的内容有: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五条 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